本校每年提供達一千萬元以上之數額,作為發放學生助學金(含弱勢學生生活助學金),主要目的在於輔導同學,藉著工讀機會學習服務的態度與負責的觀念、啟發處理事情之應變能力與增加人際關係,除增添生活補助,亦培養獨立精神
• (工讀)助學訊息 :登入本校首頁 → 點選學生 → 點選公佈欄 → 點選助學生服務學習 → 點選服務學習訊息 → 點選徵召訊息(由服務單位不定期公告)
• 申請程序 :學生自行至徵召單位應徵 → 經服務單位確認錄用 → 由服務單位與學生簽訂勞動契約 → 送出簽核確認 → 完成申請手續 → 遵守與服務單位協調排定之時間前往工讀
• (工讀)助學金金額 :校內工讀助學金每小時以勞動部基本工資計,每月80小時為上限,每學年申請名額約1,000人次
高額獎學金博一、二每月提供3萬元獎勵學金
為鼓勵優秀新生加入北醫大的行列,北醫大提供多項優渥的獎勵學金,培育研究人才,訂定《臺北醫學大學研究生獎勵學金實施要點》,讓有志從事醫學研究的學子無後顧之憂。
● 相關辦法請見本校學務處
項目 |
對象 |
申請資格 |
頒發獎勵 |
博士生入學優異獎學金 |
博一、博二生 |
1.考取本校博士班或博士學位學程,且同時以正取生錄取臺灣大學、陽明交通大學、成功大學、清華大學四所國立大學相關領域之系所博士班或博士學位學程,及國防醫學院與中央研究院、國家衛生研究院合辦之博士學位學程資格者。 2. 通過本校申請逕修博士學位之研究生。 3. 本校「醫師科學家」之修業者;醫師科學家資格請參考「臺北醫學大學培育醫師科學家修業辦法」。 4. 五年內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含Equal Contribution)發表SCIE、SSCI、EI或A&HCI論文者且SCIE或SSCI論文為該研究領域排名前50%,以第二作者發表Journal Impact Factor≧10之SCIE或SSCI論文或其他相當前述傑出發表者。 |
每人每學期 獎學金新臺幣5萬元, 獎勵2學年 (合計新臺幣20萬元) |
博士生全時研究生勵學金 |
博一、博二全時研究生 |
全時研究生定義為投入研究的時間為週一至週五白天,及週六上午;於每學期開學後兩週內提出申請。 |
每人每月核發 勵學金新臺幣3萬元, 每次獎勵一學期 |
碩士生入學優異獎學金 |
碩一、碩二生 |
1.本校大學畢業生考取本校碩士班或碩士學位學程,且學業成績總平均為班級畢業排名前百分之三十。 2.考取本校碩士班或碩士學位學程,且同時以正取生錄取臺灣大學、陽明交通大學、成功大學、清華大學四所國立大學相關領域之研究所。 3. 考取本校管理學院及人文社會科學院碩士班或碩士學位學程,且同時以正取生錄取依最新公告QS或THE世界大學排名優於本校之學校。 4. 本校「學碩一貫修讀學士及碩士學位」之修業者。 5. 本校「醫師科學家」之修業者;醫師科學家資格請參考「臺北醫學大學培育醫師科學家修業辦法」。 6. 五年內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含Equal Contribution)發表SCIE、SSCI、EI或A&HCI論文、以第二作者發表Journal Impact Factor≧10之SCIE或SSCI論文、或以其他相當於前述傑出表現者。 7.本校大學畢業生於畢業前五年內曾獲科技部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者 |
每人每學期獎學金新臺幣5萬元,獎勵2學年(合計新臺幣20萬元)。惟符合「學碩一貫修讀學士及碩士學位」之修業者,核發給碩一生,獎勵1學年。 (合計新臺幣10萬元) |
碩士生全時研究生勵學金 |
碩一、碩二全時研究生 |
全時研究生定義為投入研究的時間為週一至週五白天,及週六上午。受獎後仍得擔任本校兼任研究助理;於每學期開學後兩週內提出申請。 |
以當年度研究生獎勵學金總經費餘額依碩一、碩二全時研究生人數進行分配。 |
專任研究助理入學優異獎學金 |
本校專任研究助理, 專任滿一年 |
考取本校碩、博士班或碩、博士學位學程,且當年度開學日前三年內擔任本校專任研究助理之服務年資累計達十二個月者。 |
每人每案獎勵 獎學金新臺幣5萬元。 |
本校提供優渥研究生獎學金
臺北醫學大學補助教師及博士生出國研修辦法重點摘略
詳細辦法請參閱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網頁,符合上述申請條件者,請依公告時程申請。受獎生每學期結束前應繳交定期評量報告書,經指導教授及所屬系所主管簽核後送委員會備查。
1.受獎生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需達八十(含)分以上。
2.受獎生修習之課程需符合各系所修業規定,且需於二年級完成系所必修課程(論文除外)。
3.受獎生三、四年級,每學年需參與國內外之國際研討會二場(含)以上。受獎限制:受獎生同時依「臺北醫學大學研究生獎勵學金實施要點」或「臺北醫學大學碩、博班外國學生獎學金發放辦法」獲獎者,僅得擇一領取。
※本辦法之獎學金發放係配合「科技部補助大學校院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試辦方案」採逐年滾動方式檢討,若科技部調整方案內容,本校亦得為相應之 調整; 若科技部停辦前述試辦方案,則本校亦同時停止辦理本獎勵。
項目 |
申請資格 |
頒發獎勵 |
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 |
本校108學年度及之後入學之全時博士班一年級新生(不含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及在職進修學生)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於新生入學第一學期得提出申請: |
每人每月核發勵學金四萬元,獎勵四年共8學期 |